问终本裁定书上写了什么法院终本后给的那份裁定书,上面应该写清楚哪些内容?
答 要写清五项内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执行的债权情况;(二)执行经过及采取的执行措施、强制措施;(三)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四)实现的债权情况;(五)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也就是说,终本不等于债务一笔勾销,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还在,你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执行案件可以作结案处理,裁定书还应当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开。实务上,收到终本裁定书要重点看第五项,那是你日后申请恢复执行的凭据。 一句话结论:终本裁定书须载明债权情况、执行经过、查明的财产、实现的债权以及双方继续履行与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义务。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