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8

终本后发现财产能马上封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终本后发现财产能马上封吗案子已经终本了,突然发现对方名下有财产,法院能马上采取措施吗?

答 可以,符合条件的要立即控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也就是说,终本不是躺平不管,只要线索来得急,法院可以先控制住财产,不必等恢复执行的完整程序走完。 实务上,发现线索后要第一时间书面提交,写清财产的种类、所在地和紧急理由,越具体越好,例如车牌号、产权证号、开户行和账号。涉及房产、车辆的,还可以同时申请到登记部门办理查封登记,防止对方抢着过户。 一句话结论:终本后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有被转移隐匿紧急风险的,法院可依申请或依职权立即查封、扣押、冻结。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