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拿房子出资没过户算不算数股东说拿一套房子出资,房子交给公司用了却一直没办过户,算出资到位吗?
答 不算到位,但还有补正的机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该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反过来,只办了过户却没把财产交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实际交付,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所以拿房子、土地这类需要登记的东西出资,两件事都要做完:交付使用加办理过户,缺一样都可能被认定出资不到位。 一句话结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需办权属登记的财产出资,只交付未过户的,应责令限期办理,期内办妥才算履行出资义务。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