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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谈好的事,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微信上谈好的事,对方不认账怎么办?我和对方在微信上谈好了价钱和数量,货发过去他不认账,还说聊天记录是我自己编的。微信记录能当证据吗?

答 能当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打官司讲谁主张、谁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都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把即时通信的通信信息列入电子数据;第十五条要求提供原件,与原件一致的副本、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都视为原件。 对方说聊天记录是你编的,并不能直接推翻证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112号民事判决书里,一方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对方不认可真实性,法院认为举证责任转移给否认的一方;对方没有举出反证,法院采纳了这份记录。 要保住证据,做三件事:别删原始聊天记录,开庭时用原手机演示;把记录完整录像或者导出成文件,别只截几张图;配上转账、发货、快递凭证,让聊天内容能和其他证据对上。 一句话结论: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对方否认的要拿出反证;保留原始载体并配上转账、发货凭证,证明力才稳。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112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