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协议写的违约金,不给能主张吗?离婚协议里写好了他给我五十万,逾期不给就按每天千分之五付违约金。现在他一分没给,这笔违约金能主张吗?
答 财产部分的违约金可以主张,但法院会酌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协议,适用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据此,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的给付义务属于财产内容,法律既不禁止也不否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没有其他无效事由的,这类约定有效。 纯身份内容的违约金不一样。比如约定必须复婚、限制再婚否则赔偿,涉及人身自由,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宜认可其效力。 至于能不能调整,适用合同编的规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适当减少。离婚协议的公平与商事交易不同,不强调等价有偿,也不要求平均分配;双方为尽快离婚、避免诉讼,常约定看似失衡的条款,其对价是对方配合办完离婚手续。所以法院酌减时,除参照该款,还须结合诚信原则和具体场景把握。 给你的建议:起诉时把本金和违约金分项列明,说清对方逾期多久、你受到什么影响;同时预估对方会提“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对酌减空间心里有数。 一句话结论:离婚协议中财产给付部分约定的违约金有效,但法院会参照合同编并结合诚信原则酌减;约定复婚、限制再婚等身份内容不予认可。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