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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孩子又拒绝做亲子鉴定,能推定吗?

Marriage & family disputes

如就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不认孩子又拒绝做亲子鉴定,能推定吗?分手后我生了孩子,他一直不认,说不是他的,还拒绝去做亲子鉴定。这样我就没法证明了吗?

答 拒绝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拒不配合不是挡箭牌,反而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难点在“必要证据”够不够。上海一中院的审理思路讲得比较具体:此类案件以自认和鉴定结果为准,一方否认又拒绝鉴定很常见,法院会审查你提交的证据能否形成指向性链条。实务中管用的材料有几类:双方恋爱同居期间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居住登记或物业证明;孕期的产检陪同记录、对方为孕期生活开销的转账记录;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栏的填写情况;亲友、邻居的证言。 操作上分三步:起诉时把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写明,附上现有证据清单,并同时提交亲子鉴定申请;开庭时明确援引上述规定,请求法院依推定认定;把这一请求和对方的拒鉴态度记入庭审笔录。 亲子关系一旦确认,孩子的抚养费、继承权、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权利都随之落实,越早取证越好。 一句话结论:一方否认亲子关系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提供必要证据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非婚同居类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