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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公司要认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业务员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公司要认吗?对方的业务员拿着公司印章和我签了合同,后来公司说业务员没这个权限、不认这份合同。公司能这么说吗?

答 通常不能,除非你在签约时明知对方没有权限。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案例要旨进一步说明: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自内部职务选任,其职务身份决定该代理对外以单位名义从事代理行为;职务代理人就其职务或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单位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需特别授权即对单位发生效力。行为是否有效,应结合其职务、行为表现形式及行为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判断“在不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看四样:名片和职务、过往是否由他代表公司与你交易、是否持有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交易款项是否进入公司账户。 给相对方的建议:签约时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核对经办人身份;盖章环节最好在对方办公场所完成并留取视频或照片;款项打公司对公账户,不要打个人卡。 一句话结论: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对单位发生效力,单位内部的权限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上海某电视有限公司诉上海某律师事务所服务合同纠纷案,(2023)沪民申2602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