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跟人合伙做生意,账没算清能起诉吗?我和朋友合伙投了一个项目,后来闹翻,我起诉要他退还多分的钱,法院说双方没清算不受理,这样对吗?
答 不对,这种做法是适用法律错误。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第九百七十八条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终止费用、清偿合伙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再依法分配。 项目没有清算、盈亏算不清,这是实体上你的请求能不能成立的问题,不是法院能不能收案的问题。法院以“双方没有清算、不能确定亏损”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等于把审理中的障碍当成了立案门槛。 正常做法是受理后进入审理,通过审计、举证责任分配把盈亏查清楚;确实查不清的部分,由负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你们自己委托第三方做的审计,如果各方特别授权代理人已经认可,也可以作为认定依据。 拿到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一句话结论:合伙没清算是实体上能不能赢的问题,不是法院不受理的理由,以此驳回起诉属适用法律错误。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第九百七十八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5)最高法民再268号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