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10

觉得法院执行错了,能提异议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觉得法院执行错了,能提异议吗?执行的时候,法院把不该拍卖的东西挂上去拍卖了,我作为当事人能不能向法院提出异议?

答 能,这属于执行行为异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要注意区分两种异议,走错门会白跑。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这类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有意见的,提的是执行行为异议,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案外人主张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等实体权利的,提的是案外人异议,针对的是某个具体财产能不能执行。前者审查执行行为合不合法,后者要审查实体权利归属,救济路径也不同。 还有救济期限别错过。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超过期限,这项救济就用不了了。 提异议要写清楚三点:哪一项执行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规定、要求怎么改正。只笼统说“执行不公”,法院没法审。 一句话结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的,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书面异议,不服裁定可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