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误转的钱被法院冻了,能要回来吗?我转账时手一抖,把钱转到了一个欠债不还的人账户里,那笔钱马上被法院冻结了。我能要求法院把钱还给我吗?
答 一般不能通过排除执行的方式要回来,但可以另找这个人要。 钱是种类物,适用“占有即所有”的规则。款项到达对方账户的那一刻,所有权就转移了,转错账这件事不能产生保留所有权的效果。所以那笔钱在法律上就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冻结扣划并无不当。 你的救济路径不是排除执行,而是主张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你把钱误转给他,他因此清偿了自己的债务、获得了好处,构成典型的不当得利之债,你可以据此起诉他返还。 这条路径的局限要有心理准备:不当得利债权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性。钱已经被法院扣划给别的债权人分配了,你再起诉,很可能只是拿到一份判决,能不能实际收到钱要看对方还有其他财产没有。所以支持你排除执行,等于让一个普通债权插队优先受偿,法院不会这么做。 发现转错了,第一时间要做的不是等冻结,而是立刻联系对方和开户行,同时保全好转账凭证、账户信息,尽快起诉。 一句话结论:误转的钱到账即归对方所有,只能以不当得利向对方主张返还,不能要求法院解除冻结、排除执行。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