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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还带着租客,能找卖家赔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买的房子还带着租客,能找卖家赔吗?我买了套二手房,过完户才发现里面还住着租客,租约还有三年,卖家一个字没提。我能找他赔吗?

答 能不能找卖家赔,要看你签合同时知不知道这套房子在出租。 民法典规定,卖房人有义务保证交到你手上的房子权利是干净的,第三人对房子不享有权利。房子里带租约,就是典型的权利不干净——租客的租赁权让买受人的所有权没法完整行使。卖家没告知,就违反了这项义务,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式包括减少价款或者赔偿实际损失。这里实务上有分歧:有法院支持减价,也有法院只判赔偿,怎么赔要看合同约定和损失能不能算清。 反过来,如果你签合同时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子在出租,比如看房时租客在家、中介明确说过、合同里写了带租约出售,卖家就不再承担这项责任,租约由你自己承受。 还有一点要说清:租约在先、买卖在后,你有权要求租客把租期内的租金交给你,但在租期届满前不能把他赶走,这就是通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一句话结论:卖房人负有交付权利无负担房屋的义务,带租约出售又没如实告知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减价或者赔偿损失;签合同时已经知晓的,租约由自己承受,所以买二手房务必问清租客和租期并写进合同。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第六百一十三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贾某诉张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6)沪02民终9503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