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养老院老换地方,能退钱吗?我给老人办了养老院的终身卡,交了一大笔预付款。现在养老院说要搬去郊区,我不同意。能解除合同把钱退回来吗?
答 能。擅自变更服务地点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老人有权解除并要求退还预付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要旨指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应建立在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机构未基于老年人身心特点和实际需求履行合同,须变更提供养老服务地点、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的,老年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 也就是说,关键是看变更地点是否实质影响了老人接受服务的条件。市区变郊区、离家几十公里,医疗探视、亲属探望都不方便,通常构成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合同里即使写了“机构有权调整服务地点”,这类条款如果减轻自身责任、限制老人主要权利又未尽提示说明义务,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退费范围一般按未实际消费的余额计算。要留好合同、缴费凭证、机构搬迁通知、沟通记录。 一句话结论:养老机构擅自变更服务地点、影响老人接受服务的,老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尚未消费的预付款及利息。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向某某诉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渝0120民初4696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