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官司由谁打?配偶成了植物人,我要和他离婚,他自己在这场官司里由谁来代理?
答 要分情况,先解决程序上的问题。 如果他还没有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程序上应当先中止离婚诉讼,由申请人通过特别程序请求法院认定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已经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要由配偶以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为配偶在离婚案件中与他利益对立,不能当他的代理人。 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在他们当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没有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这类法定监护人,法院可以指定民政部门,或者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 还有一种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想起诉离婚。如果他在结婚之初就无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提起婚姻无效之诉;如果是婚后丧失行为能力的,通常要先变更配偶的监护权,再由新的监护人代理提起离婚诉讼。 一句话结论:配偶不能代理对方离婚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配偶以外的监护人,或由法院指定的有关组织代为诉讼。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