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说好房子给孩子,还能立遗嘱给别人吗?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前夫后来又立遗嘱把房子留给了别人,哪个算数?
答 离婚协议的约定优先,前夫的遗嘱对这套房子不发生效力。 离婚协议里把夫妻共有的房子赠与子女,这条约定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与解除婚姻关系互为条件。协议生效、办了离婚登记之后,它对双方就有约束力。这类赠与是为了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关系,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一方不能随意撤销。 房子按约定归了孩子,就不再属于前夫的个人财产。前夫后来另立遗嘱处分这套房子,属于处分自己没有权利处分的财产。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不过,实际结果还要看房子有没有过户。如果房子还没过户到孩子名下,实践中对「赠与能否撤销」存在分歧:有的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有的认为未过户前仍可依赠与规则处理。但即便可以撤销,也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完成,遗嘱处分别人财产的部分仍然无效。 一句话结论: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子女的对其双方有约束力、不得任意撤销,一方再立遗嘱处分该房属无权处分,该部分无效。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