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车祸官司打赢了,诉讼费该谁出?车祸官司我赢了,法院判保险公司赔钱,可保险公司说保单里写了不负担诉讼费,这笔钱到底谁出?
答 该由保险公司出。保单里的免责约定不能对抗法院对诉讼费负担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人及其保险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方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数额;保险人仅以保险合同约定其不承担案件受理费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费怎么负担,是法院根据诉讼结果和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定的,属于程序上的费用分担,不在保险合同可以自由约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拿保单条款说事,法院不予采纳。 这条的意义在于,受害人胜诉后不用自己先垫付诉讼费再去讨。过去有些案件判决保险公司赔钱,诉讼费却判由原告承担,受害人赢了官司还倒贴钱,这种处理已被明确否定。 实务上注意两点:一是起诉时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一并主张保险责任;二是败诉方负担是原则,自己一方部分请求未获支持的,对应部分诉讼费仍要自担。 一句话结论:保险公司败诉的,法院按各方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诉讼费负担,保险人不能以保险合同约定不负担案件受理费为由抗辩。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