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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人造谣,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公司被人造谣,能要精神损失费吗?有人在网上发帖造谣我们公司,订单掉了一大半,公司能不能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让造谣的人赔一笔?

答 不能。精神损害赔偿只给自然人,公司拿不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四条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道理在于,精神损害指精神上的痛苦,法人没有精神感受力,不会产生痛苦,所以法律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限定为自然人。 那公司就只能认栽吗?不是。公司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法律保护,被造谣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也可以索赔。对方言论构成犯罪的,另循刑事途径。 还要注意一条界线: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之外的其他人格权益遭受侵害为由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所以起诉时的请求项和理由要对准公司确实享有的人格权。 一句话结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就名誉权等受侵害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实际损失。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