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追加了股东,还能再追加他的股东吗?公司没钱还债,我申请把它的股东追加成了被执行人。股东自己也没钱,我能再把他背后的股东也追加进来吗?
答 不行,只能追加一次。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以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为限。相关主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能不能再以上述主体为被执行人、继续追加其股东,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追加股东的股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道理也在这里:确定实体权利应当由审判程序完成,在执行程序里追加被执行人,本身已经是不经审判就确定了被追加人的实体义务,已经扩张了生效裁判的效力。适度扩张可以提升效率,但不能过度扩张。 所以追加到第一层股东就到头了。如果还需要继续往上追,应当另行提起诉讼,通过审判程序解决,而不是在执行程序里层层套娃。 一句话结论: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只限一次,不能再追加股东的股东,需要继续追究的应当另行起诉。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执监25号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