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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谈好再走招标,中标合同有效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先谈好再走招标,中标合同有效吗为了走流程才招标,之前就和发包方谈好了工程范围和价款,后来顺利中标,这份中标合同有效吗?

答 通常无效。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投标人以意向书、会议纪要或者补充协议等形式,就工程范围、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并且该投标人中标,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串通投标、禁止先行就实质性内容谈判的规定,认定中标合同无效。 同样被认定无效的还有另一种做法:发包人与承包人先协商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然后又通过招标投标程序与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就是常说的先签后招,中标合同照样无效。 已经谈成的内容不是不能写,而是不能在中标前落地成意向书、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这类书面文件。确实需要沟通,走答疑、澄清这些招标程序内的通道。 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款不等于拿不到,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主张折价补偿。 一句话结论:中标前双方就工程范围、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谈判并由该投标人中标的,或者先签合同再走招标的,中标合同无效。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