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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在租期内去世,同住家人能继续住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租客在租期内去世,同住家人能继续住吗?租房的人租期内去世了,和他一起住的家人能继续住吗?

答 能。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这是法定的「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权」,房东不能以承租人死亡为由直接赶人、涨租或者变更条件。 三点要注意:有权继续承租的是实际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的人,光有亲属关系但没有一起住的,不一定适用;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金、租期、其他条件都不变;押金和已付租金由继续承租的人承受,之后的租金要按期交。 如果房东把房屋另行出租,共同居住人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建议共同居住人在承租人去世后尽快书面通知房东,保留共同居住的证据,比如居住证明、水电费缴费记录、聊天记录,避免说不清。 一句话结论:承租人在租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或者共同经营的人有权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住,房东不得因此赶人或变更条件。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