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转租期限超过原租期,多出来的部分算数吗?二房东跟我签的租期比他的原租期还长,多出来的部分算数吗?
答 对房东不算数。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俗讲:原承租人和房东之间的租期一到,房东就可以把房子收回,次承租人不能拿超期的转租合同对抗房东。 次承租人的救济有两条:一是向二房东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另找房子的差价和已经付出去的多余租金;二是如果房东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转租而没有提出异议,可能被视为同意转租,法律后果会不一样。 最稳的做法是签约前核实原租赁合同:看清剩余租期、房东是否书面同意转租,最好直接和房东确认,别只信二房东的口头承诺。 一句话结论:转租期限超过剩余租期的,超过部分对出租人不发生效力,房东租期届满可收回房屋,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人追责。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