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5-12

公寓的水电费,物业能加价收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公寓的水电费,物业能加价收吗?公寓的水电费,物业能不能加价收?

答 不能。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也就是说,物业可以代收,但只能按供水供电单位的标准收,赚差价、加收手续费、把公摊损耗摊进单价,都不合规。加价收费的,业主可以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也可以向市场监管、住建部门投诉。 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业主直接和供水供电单位结算的,物业无权介入收费。二是物业受委托代收的,必须按实际用量和官方单价收,并定期公开账目,接受业主监督。 公寓、商住楼的水电按商用价计收,单价高是价格政策决定的,但标准还是供水供电部门定,物业不能自己再往上加。 一句话结论:物业代收水电费只能按供水供电单位的实际标准收取,不得加价、加收手续费,多收的部分应当退还。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