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执行人赖着不搬,法院能强制清房吗?被执行人赖在房子里不搬,法院能强制清房吗?
答 能。强制迁出房屋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要通知到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其本人或者成年家属到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搬出的财物由法院派人运到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自己承担。 有一个重要例外: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既然不能变价,强制迁出也就无从谈起。是否属于生活必需住房,由法院结合面积、家庭人口、有无其他住处认定。 一句话结论:被执行人逾期不腾房的,法院可依院长签发的公告强制迁出,搬出财物交其接收、拒收损失自担;但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