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二手房税费约定由买方承担有效吗买二手房时合同写「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这约定有效吗?
答 有效,但只约束双方之间的费用负担,不能改变纳税义务人的法定身份。 税法是强制性规范,纳税义务人由法律规定,不能通过合同约定转移;但税费的经济负担属于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利益,双方约定由一方实际承担,属于合同自由范围,法院一般认可这种约定的效力。 也就是说,「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的后果是:税务机关仍向法定纳税人(比如卖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征税,但买方要按约定把这笔钱补给出卖方,或者按约定直接去缴纳。如果一方违约不按约定承担,另一方可依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要警惕的是「包税条款」的信息不对称:买方在不清楚卖方实际税负的情况下签下「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可能远超预期。签约前应当先到税务部门或者中介核算各项税费的具体金额,明确约定税种、金额上限和计算依据,别用一句笼统的「一切税费」把风险全揽下来。 一句话结论:税费由谁实际承担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有效,但不改变法定纳税义务人;签订包税条款前应核算各税种金额并明确约定。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