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改吗交通事故认定书判我全责,我觉得不对,能不能改过来?
答 可以申请复核,但认定书属于证据,法院不必然照判。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逾期不申请,认定书生效。 要分清两层:一是行政层面的复核,改变的是公安交管部门的认定;二是民事赔偿中的证据效力,认定书只是法院审理的重要证据之一,并非当然的定案依据。法院会结合现场勘查记录、监控视频、鉴定意见、行车记录仪、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当事人有充分证据推翻认定书的,法院可以作出与认定书不同的责任划分。 实务建议:一是收到认定书立即看责任比例和认定理由,有异议的在三日内申请复核,别错过期限;二是复核申请要写清异议点和依据;三是进入民事诉讼后,仍可对认定书提出质证意见,主张按过错程度重新划分责任。 一句话结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一次复核;认定书仅为重要证据之一,法院可依其他证据作出不同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