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执行人把财产赠与亲属能撤销吗欠我钱的人把房子过户给他儿子了,我能让法院撤销这笔赠与吗?
答 能。无偿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是行为自始无效,财产回归债务人名下,供执行。 适用要点有三:一是债务人实施了无偿处分行为;二是该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通常指债务人因此丧失清偿能力;三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一般成立于处分行为之前。 时效上要注意: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这是除斥期间,不能中断。 操作建议:先取得对债务人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确认债权;及时起诉撤销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已被转让的财产;把受赠人(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法院认定撤销后将财产恢复到债务人名下再执行。 一句话结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撤销权须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