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执行案件多久必须执结判决书交上去申请执行好几个月了,法院到底多久要执行完?
答 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这是对执行效率的督促机制。 但要注意「执结」不等于「执行到位」。六个月是办案期限,实际能否执行到钱,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查无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这是合法结案方式,不是「不办了」——终本后发现财产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实务建议:一是申请执行时尽量提供财产线索,帮法院少走弯路;二是定期联系承办法官了解进展,书面催办并留痕;三是发现法院消极执行、超期未采取措施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或者反映情况;四是终本后自己持续关注对方财产动向,有新线索立即申请恢复。 一句话结论:执行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超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终本后凭新线索可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