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执行人放在别人那儿的财产能查封吗?被执行人的东西放在别人那儿,法院能查封吗?
答 能。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也就是说,被执行人的财产即使委托他人保管、存放,也不影响法院查封。 还有几种常见情形: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三人依合同关系占有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该财产并不属于第三人所有。这些财产在权属上属于被执行人,法院都可以查封。反过来,如果财产本来就归第三人所有,或者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就不能查封。 如果保管人擅自把已经查封的财产交还给被执行人,或者转移、藏匿、变卖,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所以保管人收到协助执行通知后应当配合法院,不得私自交付。 一句话结论:被执行人的财产由第三人保管或者占有的,法院可以查封,保管人不得私自交付给被执行人,违反的可能被处罚甚至构成犯罪。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