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欠钱还不上,股东要提前掏钱吗?公司欠我货款,账上没钱,法院也查不到可执行的财产。股东认缴的出资一直没实缴,能让他们掏钱吗?
答 可以,但有条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也就是出资期限提前到期,叫出资加速到期。 两个前提。一是公司确实还不上了,常见表现是法院查不到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二是股东认缴的出资还没到章程约定的缴款期限、也没缴。已足额缴过的股东不能找。 能要多少有限度,以未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比如注册资本100万、实缴30万,剩70万没到期,公司却欠你200万,那最多只能要股东拿70万,剩下130万仍由公司还。 实务中多数债权人是直接起诉股东,要求他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了的部分担责,而不是在执行程序里申请追加。执行程序能追加的,是已到期却没缴、或者没缴清就转走股权的股东;出资期限未到的,不在其列。 有一点有分歧:这笔钱是缴给公司,还是直接赔给你。条文写的是缴纳出资、对象是公司;多数裁判倾向让股东直接向你清偿,也有观点认为应缴入公司、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 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未届期的出资归入公司财产,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不再单独清偿。 一句话结论:公司还不上到期债务时,股东未到期的认缴出资要提前缴,债权人可要求他在未实缴范围内就还不上的部分担责。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