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预付卡钱没花完,老板把店转给别人找谁?办了卡的店说要转让,招牌也换了,新老板说老卡不认。我这钱该找谁要?
答 先看是谁跟你的合同,再看谁允许别人用了自己的名义。 如果新老板承接了原来的店、继续用原来的招牌和体系经营,一般情况下他承接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你可以找他。如果他没承接,或者只是租了同一个铺面另起炉灶,你只能找原来的经营者。 有一种情况对你特别有利:如果你办卡时,是某个经营者允许别人用它的营业执照、或者用它名义跟你签合同,比方说招牌挂的是A公司,实际收款和管理是B,那么你可以找这个名义经营者承担责任,也可以找实际经营者承担责任。这一条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登记在谁名下、你信赖的是谁,谁就要负责。 但如果名义经营者根本不知情、是别人冒用它名义签的合同,它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所以关键是你能不能证明“它知道、或者它放任”。 起诉时把能想到的主体都列上:招牌上的公司、收款账户的户名、合同上盖章的主体、实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法院审查后确定谁承担责任,比你自己猜准得多。 一句话结论:找合同相对方要钱;对方借了别人的执照或名义发卡的,执照出借方与实际经营者都可以列为被告;被冒名且不知情的名义方不担责。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