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处置财产必须先拍卖吗?法院要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不是必须先走拍卖程序?
答 原则上先拍卖。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什么先拍卖:拍卖公开竞价,最能反映财产的真实市场价格,对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双方都更公平。直接变卖缺少竞价环节,容易被压价。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跳过拍卖直接变卖。例外情形由法律和司法解释另行规定,不是法院和当事人可以随意选择的。如果发现执行法院未经法定例外就直接变卖,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反过来,如果已经具备不拍卖的法定例外条件,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变卖,以节省时间和费用。 一句话结论:变价处理原则上先拍卖,例外情形由法律、司法解释另行规定,不能随意跳过拍卖。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