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拍卖保留价怎么定、能降多少?法院拍卖房产,第一次流拍之后再拍,价格能往下调多少?
答 有明确上限。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也就是说,第一次拍卖不打折,保留价就是评估价;流拍之后每次最多降两成,降几次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举个例子:评估价一百万的房子,第一次流拍,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最低不低于八十万。降价幅度有法定天花板,任何一方都不能要求一次性大幅打折。 一句话结论:评估价即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流拍后再拍卖每次降低不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