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41

卖了不够还优先债,还继续拍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卖了不够还优先债,还继续拍吗?房子卖了还不够还银行的抵押贷款和执行费,这种情况下还要继续拍卖吗?

答 要先通知申请执行人。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 也就是说,明摆着卖了也拿不到钱的,法院要先告诉你;你要继续拍,就得把价格往上提,确保能盖住优先债权和执行费。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一句话结论:拍卖所得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先通知申请执行人,其申请继续拍卖的须重新确定更高的保留价,流拍的拍卖费用由其负担。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