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2

孩子在校被外人打伤,学校赔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孩子在校被外人打伤,学校赔吗?我儿子在学校被翻墙进来的校外人员打伤,打人的跑了,学校要不要担责?

答 先由打人的第三人赔,学校只在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规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这些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相应的补充责任」有两层意思。一是补充:只有第三人赔不了、赔不足的部分,才轮到学校。二是相应:学校赔多少,看它管理上漏在哪里——门禁有没有登记、外人进入有没有巡查拦阻、事发后有没有及时制止和送医,不是照全额赔。 所以家长要做两件事。一是把第三人这条线抓牢,及时报警、固定加害人身份;二是把学校管理疏漏的证据留下:门禁记录、监控、值班安排、老师的情况说明、病历和费用票据。一时找不到第三人的也不要放弃,可以要求学校先在补充责任范围内赔付。 一句话结论:校外第三人致伤的,先由第三人赔偿,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