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1

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扣养老金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扣养老金吗?车祸致残,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要不要扣掉父母自己领的那份养老金?

答 一般要扣。被扶养人已经通过养老保险解决了一部分生活来源的,法院倾向于把这部分扣除,只支持差额。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把被扶养人限定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关键在于「无其他生活来源」。父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就属于有其他生活来源,全额主张往往得不到支持。 实务中较常见的处理是:养老金达不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先扣减养老金,就差额部分支持。也就是说,养老金低、不足以覆盖基本生活的,差额部分仍然可以主张。 需要注意,这属于倾向性意见,各地裁判尺度不完全一致,最终数额还要结合当地标准确定。 一句话结论:被扶养人有养老金的,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一般先扣除养老金,只支持差额部分。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