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卖房的人不是产权人,合同算数吗?中介介绍一套房,签合同的卖家其实不是产权人,是产权人的儿子。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 合同有效,但你能不能拿到房,是另一回事。 民法典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条的潜台词是,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处分权,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只影响能不能履行。 所以要分两种情形看。产权人追认,或者事后配合过户的,合同继续履行,你顺利拿到房;产权人不认,房子过不了户,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回已付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最怕的是房子已经被产权人卖给第三人并办了过户。这时房子要不回来,你只能转向跟你签约的那个人索赔。 给买方的提示:签约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查档,核对产权人和身份证件是不是同一个人;由他人代签的,必须拿到产权人本人的书面授权或者事后的追认;付款尽量走资金监管,不要直接把钱打给不是产权人的人。 一句话结论:出卖人没有处分权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所有权不能转移时,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