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判决生效没申请执行,能先划保全款吗我账户里的钱被保全冻结了,判决也生效了,能申请法院直接从这笔钱里划给对方吗?
答 可以。裁判生效后、立案执行前,被保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扣划已被保全的款项,用来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54号确立的规则。该案中,法院保全了被告二十七万余元财产,其中十九万余元是银行存款;双方达成调解后,被告愿意主动履行但缺少周转资金,就申请法院直接扣划被冻结账户里的钱还债,原告没有异议。法院查明被告没有其他涉诉、涉执行案件,申请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遂裁定扣划七万五千元,把钱发给原告,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法院的理由是,保全的作用是控制财产、保障生效裁判履行,而不是处分财产。以往债务人想用被冻结的钱还债,要么先解除保全再履行,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要么等判决生效后由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既拖延时间,又会留下执行案件记录、影响征信。允许执行立案前扣划保全款,债权人不解除保全就能实现债权,债务人也不产生执行成本。 要注意,申请存在虚假诉讼、个别清偿等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情形的,不能用这种方式清偿。 一句话结论:裁判生效后、立案执行前,被保全人可以申请法院扣划已冻结的款项还债,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法院可以准许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54号(厦门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扣划实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