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6

能要求一次性付清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能要求一次性付清吗赔偿数额比较大,能不能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清?

答 部分可以,部分要一次性。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也就是说,是否用定期金,主动权在赔偿义务人一侧,而且前提是提供担保;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则必须一次性给付。 实务上,赔偿权利人希望一次性拿到钱的,可以主张对方给付能力不足或者担保不充分,请求法院判令一次性给付。 一句话结论: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可以定期金给付但需提供担保,已发生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一次性给付。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