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1

过了执行时效对方答应还钱还能执行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过了执行时效对方答应还钱还能执行吗判决生效四年多我才去申请执行,对方在执行中答应分期还,后来又反悔说过了时效。他这么说能成立吗?

答 不能成立。他答应还钱,就等于放弃了时效抗辩。 申请执行期间是二年:写了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算;没写的,从文书生效之日起算。超过二年再申请,被执行人可提时效抗辩,法院可裁定不予执行。 但这个抗辩权能放弃。被执行人在时效届满后明确承认剩余债务并作出分期履行的意思表示,表示到达对方即生效;此后又拿时效说事,属反悔,与先前承诺相悖,法院不予支持。本案被执行人主动承诺「先给三百万、年底还清」,还要求「先解除限高、不按时就恢复执行」,构成同意履行,事后异议被驳回。 债主别轻易放弃。被执行人只要事后承认债务、承诺还款、部分履行,都要及时固定证据——谈话笔录、微信、录音、转账记录,都可能让时效抗辩失效。 一句话结论: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被执行人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承诺分期履行的,视为放弃时效抗辩,事后不得再以超期为由提异议。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4-17-5-202-015(吕某与孙某执行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