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是贩毒吗年轻人玩的“上头电子烟”,里面加了依托咪酯,我买来转手卖给别人,算什么性质?
答 算贩毒。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1日起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烟弹、烟油,构成贩卖毒品罪。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数量大的,量刑直至无期徒刑、死刑。它本来是麻醉类处方药,被不法分子加进电子烟,吸起来像喝醉,长期大剂量会致人昏迷甚至死亡。贩卖这类上头电子烟,情节严重或者向未成年人贩卖的,从重处罚。要提醒的是,不只是卖的人有罪:容留他人在自己车里、家里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烟,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出借场地、代购、代收款赚差价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电子烟、奶茶、巧克力都可能被当成毒品的载体,外观新潮不等于合法,发现有人向未成年人兜售,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确实出于医疗需要、从境外代购并在病友间转售的,个别案件不按毒品犯罪处理,而以非法经营等其他罪名评价,但这条界线很窄,别拿去给自己找理由。 一句话结论: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起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贩卖含其成分的电子烟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