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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给关系户违规放贷坐牢吗

Criminal law matters

如就诈骗、非法经营、拒执、骗取贷款等风险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银行员工给关系户违规放贷坐牢吗我在银行做信贷,帮朋友的公司把不实的报表和用途材料凑齐放款,数额不小,会不会构成犯罪?

答 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两条: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达到其一即可追诉。损失包括本金和无法收回的利息,未到期但确定收不回的贷款也可以计入。明知借款用途不真实、资料虚假或者属于冒名贷款仍审批通过,就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只是放贷环节之一,不能因此免责: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各环节的经办人,只要其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都可能被追究。同时收受好处费的,按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不是择一重罪。放贷前认真核实借款人真实用途、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既是合规要求,也是保护自己不被追责的关键。 一句话结论: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达二百万元或损失五十万元以上即追诉,收受好处费的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