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领导违规拍板亏大钱要担刑责吗单位负责人明知财力不够、下属反对,仍强行举债上大项目,结果烂尾亏空,会被追究刑责吗?
答 会,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不只是贪污受贿,违规决策同样算。明知财力不足、政府债务已经预警,仍不顾反对违规举债上项目,造成巨额隐性债务、大量烂尾工程并引发群体性事件,就可能被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也另有对应罪名。这类渎职常与受贿交织,收钱办事又滥用职权的,按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不能用其中一个罪把另一个吸收掉,量刑会明显加重。还有一种情形是为出政绩、赶进度,明知违规仍强推,一旦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个人要担责,不能拿集体研究决定来推脱。日常办事、审批中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以为我没拿钱就没事,是很多人的误区。 一句话结论:公职人员违规决策、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即构成滥用职权罪,收钱又滥权的数罪并罚。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