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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的人串通别人转走财产,合同有效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欠债的人串通别人转走财产,合同有效吗?同事欠我八十万被判决了,他突然把名下的房子低价「卖」给他小舅子。这种合同能说它无效吗?

答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判断是不是串通逃债,法院看实质:双方是不是亲属或关联关系、成交价与市场价差多少、钱有没有真付、转让时间是不是紧挨着债务发生。实质减损了责任财产、把别人的债权推向收不回风险的,就是恶意串通的逃债。 合同无效后,依第一百五十七条,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损失。财产已无法返还的,债权人还可以按侵权另行主张,要求串通方在被转移财产的价值范围内对未受偿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上要早动手:起诉主张合同无效的同时申请保全,别等房子再被转一手。只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不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会主动把财产判回来,诉请要写全。 一句话结论:债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低价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转让合同无效,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还可以按侵权在财产价值范围内追偿。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16-2-076-002、2024-07-2-0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