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院查封的房子,会一直封着吗?对方欠我钱,我申请执行后法院把他名下的房子查封了。这查封有期限吗,会不会过几年自动解封?
答 有期限,不续封就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房子这类不动产一次最长三年,动产两年,存款一年。 到期前可以续。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手续。 这里有个坑:续封必须赶在期限届满之前办。到期没办续封的,查封就失效,被执行人趁机把房子过户、抵押出去,再追回来就难了。 所以债权人别当甩手掌柜,把三个时间点记在日历上——查封起算日加一年、两年、三年,提前一个月书面催法院续封。发现标的已到续封节点,及时联系承办法官,别等对方拿新房产证时才想起来。 一句话结论:查封有期限:存款一年、动产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三年,到期前须办续封,不续封查封即失效。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