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子交付不了,我交的购房款能优先退吗?楼盘盖到一半就停了,房子明显交不出来。我交的全款还能优先拿回来吗,还是只能排在银行后面?
答 能优先,这笔钱排在工程款和抵押权前面。 法释〔2023〕1号给了商品房消费者两项优先权。一是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的,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只付了部分价款的,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付清剩余价款的,也可以适用。二是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价款返还请求权同样优先于上述权利。 落到你的处境:房子还有希望交付,你主张优先拿房;确定交不出来了,你就主张优先退钱,先于施工方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和银行的抵押权。 适用前提要把握三点:以居住为目的购买,不是投资炒房;已支付全部价款;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三个条件缺一个,很可能被按普通债权处理。 行动上要快:及时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在诉讼中明确主张优先权。如果项目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记得在债权申报时书面写明这项优先权,别只报一笔普通债权,否则顺位会掉下去。 一句话结论:以居住为目的、付清房款的商品房消费者,交房请求权和退款请求权都优先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和抵押权,但必须主动主张。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法释〔2023〕1号)第二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