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介没帮我谈成,还要收中介费吗?中介带我看了几套房,最后没谈成。中介还是要我付两千块中介费,这钱必须给吗?
答 没促成的不必付报酬,只需付必要的费用。 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报酬数额按约定,约定不明的按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第九百六十四条接着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判断标准是“促成”,不是“带看”。温州那起居间合同纠纷里,中介报告了订约机会并促成合同签订,法院判令支付居间服务费,但金额按实际达成的部分计算,中介没完成的部分不支持;而如果只是带看、最终没签成,中介只能主张必要的交通、查档等实际支出,张口要几千元报酬没有依据。 签约前把费用条款看清楚最要紧,分清是“促成才付”还是“看房即付”。付款条件写成“签订正式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第一期款之后”,对委托方更有利;对方口头承诺减免的,一定要落到书面,温州这起案子的争议就出在口头承诺没有证据上。 一句话结论:中介费以促成合同成立为条件,没促成只能收必要费用;口头承诺必须落到书面,否则很难被采信。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
来源: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名楼房屋中介所与刘鹏程、温州众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3民终3072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