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2

老师让孩子当众道歉,算体罚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老师让孩子当众道歉,算体罚吗?我儿子一年级,在学校咬了同学,老师让他在班会上当众道歉,他不肯,老师让他反复道歉。这样能告学校吗?

答 不能。老师要求赔礼道歉属于正常行使教育惩戒权,没有超越或者滥用。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进一步列明,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包括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在内的教育惩戒。 典型案例正是这个思路:学生扎伤、咬伤同学,老师与家长沟通后在班会上要求学生道歉,因其态度不诚恳而要求郑重道歉,不属于超越或者滥用教育惩戒权,判决驳回家长的诉讼请求。 要区分两件事。管教和体罚的界限在于:目的是纠正行为还是发泄情绪,手段是口头批评、检讨、道歉,还是殴打、超时罚站、罚跑、当众羞辱。前者受法律保护,后者可能构成侵权,学校要担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的规定。 家长如果认为管教方式确实过界,可以调取监控、请在场学生作证、保留就诊记录,先向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再考虑诉讼。 一句话结论:老师对违规学生责令赔礼道歉、写检讨,属于合理教育惩戒,学校不因此担责;只有殴打、超时罚站等过界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李小某诉某学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