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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过的事,民事还要举证吗?

Criminal law matters

如就诈骗、非法经营、拒执、骗取贷款等风险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刑事判过的事,民事还要举证吗?对方已经被刑事判决认定骗了我,我现在打民事官司要他赔钱,这部分事实还要我再举证一遍吗?

答 不用再举证,但可以拿相反证据推翻。 法释〔2026〕19号第六条规定,已为生效刑事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当事人在有关民事诉讼中无须举证证明,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所以你需要做的不是重新证明“他骗了我”,而是把生效刑事裁判文书作为证据提交,说明待证事实已经被刑事裁判认定过。 有两个细节要注意。一是免证只针对刑事裁判已经认定的、并且与民事争议同一的事实,刑事裁判没有涉及的部分,仍要自己举证。二是对方如果拿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生效刑事裁判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应当及时函告作出刑事裁判的法院;作出刑事裁判的法院认为原判没有错误的,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要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审查处理。也就是说,推翻的门槛不低。 还有一点,刑事诉讼中的供述、证言等材料拿到民事案件里用,如果没被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根据、也没有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则组织质证,再决定采信不采信。 一句话结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民事案件中无须再举证,提交裁判文书即可,但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时除外。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