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快递弄丢贵重物品,能拿保价条款挡吗?我寄的东西价值上万,快递公司弄丢了只肯按运费的几倍赔,这合理吗?
答 不一定合理。如果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就不能再援引保价条款来限制赔偿。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律同时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要看快递公司有没有过错、过错有多大。 实务中的突破口是「重大过失」。货物在运输中丢失、重量无故变轻,快递公司又拿不出合理解释的,可以推定它在管理、承运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一旦构成重大过失,就不能再用保价条款把赔偿压在运费的几倍以内,而要按实际损失赔。 反过来说,也不能一概要求快递方承担过重的注意义务,对未保价的普通物品,法院不会苛以过高标准。所以寄贵重物品时,正确做法是如实申报价值并保价,保留物品价值的凭证,比如发票、购买记录、聊天记录。出事后及时报案、书面索赔。 一句话结论: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的不能援引保价条款限制赔偿,应按实际损失赔;未保价的普通物品则不宜苛以过高注意义务。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来源:吴某某诉深圳市某速递公司罗湖分公司等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粤民申17623号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