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直播带货说好的主播换了,能追责吗?我们和直播公司签了合同,说好由某位主播带货,结果换成了另一个小主播,能追责吗?
答 能。擅自更换主播构成违约。 商家和直播服务提供者签的是服务合同,合同里约定了网络主播名单,主播的人选就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直接影响推广效果。直播方未经商家同意,擅自换用关注度较低、粉丝数量较小的主播,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 能不能免责?只有一种情况:直播方能证明更换后的主播可以达到相同或者相似的推广效果,不影响合同目的和履行效果。这一点举证责任在直播方。做不到,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怎么定?法院会参考合同目的、当事人的约定以及实际直播效果,依照诚实信用原则确定。通常可以主张实际成交额低于预期造成的差额、为配合直播投入的费用等。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约定主张;约定过高的,对方可能请求调减。 给商家的提示:签合同时把主播姓名、粉丝量级、直播场次和销售目标写清楚,约定更换主播的违约金标准,事后维权才有抓手。 一句话结论:直播方擅自更换合同约定主播构成违约,除非能证明推广效果相当;违约责任按合同目的、约定和实际效果认定。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
来源:上海某传媒有限公司诉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19)沪02民终829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