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结算协议签了还能反悔吗我们和发包方签了工程结算协议,钱还没付完,我越想越觉得当时算少了,能反悔要求重新结算吗?
答 双方已经在诉讼前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一致的,到了诉讼中再申请对工程造价做司法鉴定,法院不会准许,只能按协议来。 结算协议本身就是合同,签了就有约束力,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想推翻,得拿出法定事由:受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再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只是觉得价格算低了、有笔工程量忘了算,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签之前把三样东西核清楚: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单价、施工中形成的变更单和签证单、已经计量确认的工程量。有争议的事项当场写明并保留异议,别在协议末尾签一句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确实有协议之外的事项要主张,就看协议里有没有留口子,比如明确约定某项另行处理。没有留,就要按前面说的法定事由去打,难度大得多。 一句话结论:诉前已就工程价款达成的结算协议有约束力,诉讼中不能再申请造价鉴定,除非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事由。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